标题:
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所要求的时间
[打印本页]
作者:
hb1000kv
时间:
2012-3-30 15:38
标题:
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所要求的时间
现代的快速动作的
继电保护装置
,可能以
0.02-0.04s
的时间动作。
微量保证系统稳定性的要求,于设法增加
继电保护测试仪
动作速度的同时必须设法减少断路器的动作时间。现在已经有了动作时间
t=0.05-0.08s
的空气断路器了。
对于保护不正常工作状态的保护装置,对其动作时间的要求取决于不正常工作状态所引起的后果。不正常工作状态往往具有存在的时间较短的特性,如果一律采取速度切除设备的办法并无必要,可能还有害处。所以只有当对保护设备产生真正的危险时应该切除词设备。
为了使
单相继电保护测试仪
在故障时起作用,亦即为使其反应于因故障的产生而离开正常状态的偏差(短路时电流增加,电压降低等),保护装置应当有一定的灵敏度。为了决定保护装置所必需的灵敏度,必须首先规定动作范围,在此范围内保护装置应该动作。每一保护装置应当能切除改保护装置装设段
ab
上的故障。此外,每一段的保护装置在下一段,由另一保护装置
ii
保护的
bb
上发生短路时也应当有动作的可能性。为了在第二套保护装置或
bb
段的断路器由于某种毛病而未动作的情况下断开短路,保护装置在第二段短路时能够动作时必要的。如果没有这种后备作用,则在第二段
bb
上发生短路,而它的保护装置或断路器拒绝动作时,故障将不能切除,浙江会使网络所有用户的工作都遭到破坏。
参考资料:
http://www.hb1000kv.com/product/dxjdbhcsy.html
欢迎光临 电子技术论坛_中国专业的电子工程师学习交流社区-中电网技术论坛 (http://bbs.eccn.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