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苹果产品上,乔布斯拥有属于自己的设计哲学,早年前的乔布斯是个叛逆文艺青年、嬉皮士,热爱迷幻音乐,甚至有过嗑药经历,一次辍学之后去印度朝圣之后真正的改变了他,他的产品中总是渗透着个人对产品的理解,甚至有些禅宗的意味,乔布斯认为电脑的主机和屏幕应该是一体的,所以有了第一代糖果色的iMac,认为轻薄笔记本就应该可以放进信封,所以有了 MBA ,认为智能手机应该可以有着优秀的触摸体验,所以有了 iPhone。同时乔布斯对自己的判断深信不疑,并且极度尖刻,对于不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会愤怒的扔到产品经理脸上,打回重做。
乔布斯十分注意细节和体验,像 Mac OS 中的字体看着很舒服,这源于他早期对美术字体的追求,Retina 屏幕不但有着高分辨率,更有一种通透的质感。作为苹果用户,可以轻易的将现实生活中的交互体验投射到产品的操作上,比如 iBooks 中的翻页特效,卷轴滚动时的惯性,页面到达底部的反弹,弹出界面从屏幕外侧滑入的动画,甚至桌面每个图标的高光效果,这都是乔布斯对细节苛刻追求的结果。
乔布斯不懂设计,却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他用哲学思想引导下的眼光去发现符合自己产品理念的员工,Jony Ive是其中之一,而在产业链方面还有 Tim Cook,iOS 架构设计上还有 Scott Forstall。知人善任的乔布斯为苹果带来的不仅仅是产品,还有一批在各个领域可以取得非凡成就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