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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线路跳闸,哪些情况不宜强送?哪些情况可以强送? [打印本页]

作者: whtlhg1817    时间: 2012-10-31 14:41     标题: 线路跳闸,哪些情况不宜强送?哪些情况可以强送?

答:下列情况线路跳闸后,不宜经送电。
(1) 空充电线路。
(2) 试运行线路。
(3) 线路跳闸后,经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已将负荷转移到其他线路上,不影响供电
(4) 电缆线路。
(5) 有带电作业工作并申明不能强送电的线路。
(6) 线路变压器组开关跳闸,重合不成功。
(7) 运行人员已发现明显故障现象。
(8) 线路开关有缺陷或遮断容量不足的线路。
(9) 已掌握有严重缺陷的线路(水淹、杆塔严重倾斜、导线严重断股等)。
除上述情况外,线路跳闸,重合动作重合不成功,按规程规定或请示总工程师批准可进行强送电一次,必要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可多于一次。强送电不成功,有条件的可以对线路零起升压。
www.whtlhgdq.com
作者: sharkdo    时间: 2012-12-23 12:14

恩恩,对于电缆线路以及线路开关有缺陷的电路强行送电很容易造成电缆漏流的,我们以前的师傅有给我们做过示范,用漏电流测试仪测试时会发现电路故障很明显,强行操作也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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