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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侵犯专利遭诉 赔偿金等于2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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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20503
时间:
2012-11-26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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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侵犯专利遭诉 赔偿金等于2年利润
11月26日消息,股市低迷导致市场惨淡,金融资讯业不思复兴,反而玩起了内讧。
IT商业新闻网获得的消息显示,11月21日,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得”)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同花顺(300033.SZ)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920万元。
据投资者报称,11 月22日,万得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演示同花顺与万得界面的“抄袭”之处,称99%来自于万得。不过,11月23日,同花顺给《投资者报》的回复中表示, “同花顺销售的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并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公司未看到万得的演示说明。”同花顺一位内部人士表示,金融资讯的模块要求都是差不多的,谁先出来,后进入者都会模仿前者,从彭博到天相,再从天相到万得,到同花顺都差不多。
万得方面表示,同花顺超过99%以上的功能点都是抄袭万得信息,而定价远低于万得信息。在目前市场上,同花顺产品的售价不足万得的五分之一,更有大量免费赠送。如此低的价格根本不足以覆盖其技术研发和维护成本。而万得每年花在研发方面的费用超过亿元。
万得已于2012年11月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和大量证据,正式起诉同花顺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920万元。
对此,同花顺表示,截至目前,同花顺尚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同时表示,同花顺销售的 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从产品的规划设计、程序编码、数据采集和产品运营等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并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
值得注意的是,万得在起诉同花顺前,抛售了持有的同花顺股票。
数据显示,2011年二季度,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万得”)和上海万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得”)分别买入同花顺28.3万股和25.5万股,合计占总股本的0.4%;三季末又增持至63.5万股和60万股,占总股本0.9%;到四季度末持股已升至66万股和69.41万股,占比1.01%。南京万得是万得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三季度末,上海万得、南京万得已从同花顺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消失。名单末尾是一名自然人,持股数为18.99万股。在同花顺二季报中,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69.41万股、66万股,分列第七、第九大股东。这意味着两家公司在三季度进行了大幅减持。
对于如何应对可能的赔偿,同花顺方面并没有回答《投资者报》记者提出的问题,只表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属新兴行业,尚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市场只有充分竞争,才有不断的创新,使客户享受科技进步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据记者了解,2011年同花顺的净利润为6173.16万元,而今年前三季度,同花顺的净利润仅为1639.39万元,考虑到企业 2012年第三季度亏损272万元,如果近1亿元的赔偿成立,那么赔偿额相当于同花顺过去两年半的净利润。如果同花顺受此案影响,未来一年业绩依然低于 2000万元,那公司未来5年的利润将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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