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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niujucgq    时间: 2013-1-9 15:36     标题: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一、催要借款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碍于情面,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导致超过诉讼时效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案例不胜枚举。
    ​二、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欠条”的形式代表合同。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发生纠纷后在诉讼过程中有可能会碰到问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因此,笔者建议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三、借贷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本文来自  南京借贷 http://www.quick2012.com/news.asp?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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