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主要为充电设备提供电源,主要由一次设备(开关、变压器、线路等)和二次设备(包括检测、保护、控制装置等)组成,专门配备有源滤波装置消除谐波,稳定电网。
充电设备是整个充电站电气系统的核心部分,一般分直流充电装置和交流充电装置(桩),直流充电装置,即非车载充电机,实现电池快速充电功能。交流充电桩主要提供车辆慢充的功能,输出为交流电,连接车载充电器。
充电监控系统由一台或多台工作站或服务器组成,可以包括监控工作站、数据服务器等,这些计算机通过网络联结。监控工作站提供充电监控人机交互界面,实现充电机的监控和数据收集、查询等工作;数据服务器存储整个充电系统的原始数据和统计分析数据等,提供数据服务及其他应用服务。 1.2 供电系统标准要求
1.2.1 供电电源要求
l 充电站应采用10(20)KV电压等级供电;
l 交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或220V电压等级供电;
l 直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1.2.2 电能质量要求
l 供电电源电压偏差应符合,10(20)KV以及以下三相供电的电压偏差不得超过标称电压的±7。220V单相供电的电压偏差不得超过标称电压的+7%、-10%;
l 频率偏差不得超过±0.2Hz;
l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的限值要求10(20)KV三相电压总谐波畸变率小于5%、380V三相电压总谐波畸变率小于4%;
l 保证最大负荷运行时变压器10(20)KV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1.2.3 电气计量要求
需要测量和计量能效的部分包括:变压器高低压侧进线、充电机回路、充电桩供电回路。准确度要求应负荷GB/T 50063-2008和DL/T 5137-2008的规定。 1.3 交流充电桩原理
交流充电桩电气系统如图 2所示,主回路由输入保护断路器、交流智能电能表、交流控制接触器和充电接口连接器组成;二次回路由控制继电器、急停按钮、运行状态指示灯、充电桩智能控制器和人机交互设备(显示、输入、刷卡)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