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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知识产权与共享经济 既是合法垄断却要共享 [打印本页]

作者: eaoogle_WSN    时间: 2019-11-6 21:50     标题: 知识产权与共享经济 既是合法垄断却要共享

到底“共享经济”对知识产权持有人,代表着什么?又该如何看待呢?另一方面,从有意愿接受并使用他人开放专利者来看,该如何利用外部的开放专利来进行自己的产品创新。事实上,商业层次”共享”是一种商业战略,也是一场赛局竞争。赛局也是一种策略科学,提供系统性的思维模式,在商场或与人互动的情境中,判断其他人如何反应,以找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策。然而现实里,共享经济要比你所想象的还要复杂许多。


尤其,对于传统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IP)所有权概念的影响,共享经济更是一个潜在而复杂的议题。因为,IP的特点是一个实体对其品牌、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独家垄断权。以下我们将讨论共享经济如何有可能挑战传统对所有权(ownership)的范围认定,并概述在新经济中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些实际观点。


何谓共享经济?


近期,“共享经济”已广泛成为商业合作、P2P或同侪经济的代名词,且涵盖类似的功能,如:技术、APP社群媒体的使用、环境可持续性、货币化获利,且应用于不同产业或产品上,包括:自行车、冲浪板、教科书、服装、汽车、房屋、金融借贷,甚至众筹平台资金募集(Kickstarter)也是共享经济的代表之一。


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共享商品和服务,可以削减中间人或销售商品及服务公司之剥削,从而消费者对这些商品和服务的成本降低和提升便利性,因而产生的积极影响。当然,有些老问题依然存在,包括隐私和数据问题、商品对消费者保障以及商业关系的信赖度。在共享经济中,企业需要了解消费者不断变化的期望,不断评估他们如何营销和销售他们的商品和服务,并在不同的商业模式中面对干扰及挑战。


传统知识产权之拥有权


企业借助独特创新、独特商品和独特服务,来建立的自己的商誉,这些往往可受到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诸如此类的知识产权授予权利让持有者使用和开发其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并排除市场中的其他人。


然而,上述的知识产权似乎与共享经济的概念相矛盾,因为智财权利建立在对所拥有权行使货币化和合法垄断,而非共享的基础上。然而,根据PWC研究报告:Consumer Intelligence Series: The Sharing Economy得知,知识产权占全球公司价值的80%左右,因此企业似乎有机会运用其无形资产的共享来创造商业价值。


品牌和商标 - 保持适当的监控


企业借助品牌或商标来建立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赖感。事实上,共享经济也是一种基于信任的概念,所以,在新经济时代,品牌和商标将继续具有重要价值。


据羿戓信息所了解,品牌控制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工具,但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这种权力正在转移到消费者手中。例如,通过社交媒体和共享平台,品牌所有者不再能够完全控制其品牌及其销售管道,品牌所有者难以保护他们的商品及服务所创下的商誉。因为,在因特网上,消费者可以发布对商品和服务的评价,并且贴文可能扩散到全球数百万人,所以对业务的影响是很大的。


专利 – 作为与竞争者合作之媒介


专利是一种合法权利去保护发明和创新,然而,也须为保护创新发明而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成本。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专利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随着技术、平台和法律框架正在不断发展,使得企业进行创新分享之际,同时仍保留其基础知识产权的价值。


例如,2017年由Google主导并推出PAX专利授权联盟计划,目标以和平的方式让联盟内的厂商以免费专利交叉授权,协助产业健康发展,目的是防御专利流氓(以主张专利权为主要获利来源的公司,例如授权或诉讼,而不是借助生产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未来,联盟会员可以免费运用共同拥有的专利(royalty-free patent licenses),并不对联盟成员发动专利诉讼,降低后续因专利问题而减少诉讼内哄的发生,以加速创新设计开发。


专利共享时,仍须注意之情事


总体来说,共享经济正在改变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运作模式。下面概述知识产权持有者在共享经济运作之一些重要建议:


公司应该重新审视他们的品牌和产品,将他们分享到更多消费者体验中,并重新考虑如何在新市场,以新商业模式和消费者认同的价值观下,创造新价值。
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及营销的监控机制,保护自己免受虚假代言或商标抢注或假冒产品等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并保持警觉,从而更好地控制品牌。


公司可以利用现代化营销工具,例如社交媒体管道直接与消费者互动,协助控管品牌形象。
发挥最大杠杆作用,将现有或新的知识产权与其他公司合作并允许共享技术,使创新者能够从知识产权中获利,以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


共享经济之商业关系也需要签署实质授权和获得相关其他法律协议的支持。


在早期构思阶段就要寻求跨部门的战略性知识产权建议,因为在现实里,共享经济比你想象的还要复杂许多。


结语


2012年开始迈入物联网工业4.0、互联网时代,也是进入技术集合整合的混沌阶段,许多新技术新产品尚待与既有产品进行跨领域测试及整合,绝非单一企业可独立完成运作。而科技巨头已累积拥有众多专利,选择以开放专利的策略,换取“揪众”结盟站稳次时代市场继续领先的机会。


以上,主要针对知识产权持有人,该如何看待专利共享?另一方面,从有意愿接受并使用他人开放专利者来看,该如何利用外部的开放专利来进行自己的产品创新。面对外部的开放专利,企业的态度是接受还是拒绝?其实,大部分提出开放专利者是阶段性的,但是却可大幅降低接受方的研发时间及成本。然而,天下没有白吃午餐,开放专利的“无私”其实是附带条件的,须事前了解清楚授权条件及相关义务,然后再决定接受还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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