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寻址 “号”斗曝尖锐问题 谁为12114试验品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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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贝贝里德尔
时间:
2009-5-27 22:33
标题:
寻址 “号”斗曝尖锐问题 谁为12114试验品埋单?
日前,针对部分网络媒体的不实报道,北京锋众网科技有限公司发表公司公开声明,指出所谓电信研究院专家审核锋众的12114平台融入资格根本就是无稽谎言,导致锋众主动停止融入12114平台谈判的真正原因,是因为电信研究院在“非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提出了要求“锋众及其关联公司必须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永久的、免费的授权电信研究院及其相关方使用锋众及其相关公司已有的、将来可能有的专利”的“霸王条款”。
这已经是锋众在短时间内第发表的第二份公开声明。在上一份声明中,锋众针对12114近期频繁被公众投诉的问题,对电信研究院违反相关文件规定擅自将12114违规商用,同时又在商业推广中未将潜在风险向消费者披露的行为提出质疑。
而面对锋众的质疑,电信研究院虽未在公开场合予以正面回应。不过,随后由北京嘉利公关顾问公司发表的一篇标题为《反对歪曲事实 移动寻址需正向发展》的文章,却极尽全力的对锋众予以攻击。虽然这些攻击内容被证实是“颠倒是非,歪曲事实”,但是也确实给行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不过从不断见诸于网络媒体的报道中,也给了公众一个近距离了解行业真实情况的机会,一些被压制的问题也得以集中爆发出来。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寻址行业标准验证试验号码12114。
虽然面对广大消费者对于12114违规商用的种种指责,电信研究院未敢正面回应。但是,在双方的言论中,却可以了解到12114是个测试号码,是个不争的事实。根据相关文件,“12114”号码是作为标准验证试验平台接入号码,为标准验证试验所用。
然而,在标准的制定工作至今尚未完成的情况下,电信研究院已经将“12114”号码进行了大规模商业性使用的推广,这本身违反了相关批准文件的规定,“12114”号码是作为标准验证试验平台接入号码,为标准验证试验所用,而在电信研究院所进行的商业推广中并没有任何对有关“12114”号码仅做为标准验证试验所用进行披露。
更为严重的是,根据相关文件,“该号码使用期限和标准验证试验期限保持一致”,因而所有商用用户并没有任何明文保障在“12114”号码作为标准验证试验平台接入号码完成使命后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12114信息名址方对外的宣传,目前已注册信息名址数量已经达20万之多。这么多消费者不知道自己买了一个试验品,且一买就是十年二十年。如果按照最低注册费用来算,这足已让电信研究院收获了至少数亿元的利润。
不过,让人非常担忧的是,一旦这个号码完成测试使命后被收回,那么,这些购买了十年、二十年12114号码的消费者的利益将有谁来保障?又将会有谁为那些花了数万数十万的消费者的损失买单?
电信研究院?从其连潜在风险都不向消费者披露的行为推断开来,恐怕不会。到时候,剩下的,仅仅可能是消费者悔不当初的阵阵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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