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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是指规定条件下的分断能力。按规定的试验程序动作之后,不考虑断路器继续承载它的额定电流。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是指规定条件下的分断能力。按规定的试验程序之后,须考虑断路器继续承载它的额定电流。
为了满足不同用户需要,现在国内许多断路器生产厂家,对于同一壳架等级额定电流的短路分断能力分为不同级别,例如常熟开关厂CM1-100分为C基本型(25~35kA)、L标准型(35~50kA)、M较高分断型(50~75kA)、H高分断型(85~100kA)。用户在选用时,要符合断路器的极限短路分断能力,线路预期短路电流就能满足要求,不必人为地加上保险系数,以免造成浪费。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的值可为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的25%、50%、75%、100%,大多数断路器是50%~75%,极个别的有100%(Ics=Icu),如法国施耐德的梅兰日兰公司的NS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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