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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依照耗能产品(EuP)法规进行设计

怎样依照耗能产品(EuP)法规进行设计

关键字:耗能产品   EuP   CE  
  欧盟的2005/32/EC耗能产品指令于2007年8月11日开始生效。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对一种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效率进行监测,即从原材料的开采一直持续到其报废后的回收利用。

  监测重点明显关注的是产品的设计阶段,因为这一阶段被认为是左右产品所用资源的决定性阶段。该指令并不适用于运输方式,但除了这一点,它的覆盖范围非常广阔,原则上包括在使用时依赖能源、产生能源、转换能源或测量能源(电力、矿物燃料或可再生能源)的任何产品。

  EuP法规终将对各种电气产品的设计阶段将产生重大影响。制造商的责任将通过一系列的“实施办法”进行规定,第一套实施办法已于2009年1月得到采用。

  一种产品可以进行评估的标准是该产品每年在欧盟的销售量必须在20万件以上,对环境有巨大影响而且在改进方面有很大的潜力。后面这条标准非常重要,因为目标是到2020年能源效率实现20%的提高。

  实施办法不应该对产品的价格或性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对欧盟的行业竞争力造成影响。在第一阶段对20种覆盖面广的产品类别进行了委托研究,其中包括从热水器、电视机、衣物烘干机、真空吸尘器以及照明设备,到诸如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和个人电脑等的图像设备。

  除此之外,还有17个类别的产品受到了关注,包括从烤炉和灶具、机床、DVD/视频播放器、空调设备,到变压器以及加热和网络设备。第一部分生效的规定责任是提高能源效率,涵盖了待机和关机模式的能量损耗、简单的数字电视转换机顶盒、外部电源以及办公室、街道和家用照明。

  最近,实施办法还覆盖了电动机、建筑物空气循环器、家用冰箱以及冷冻机和电视机之类的消费电子产品。实施办法旨在减少能源使用、减少待机损耗、限制诸如照明设备中水银填充物等有毒物质的使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标签,并且关注对设计和废物处理产生进一步影响的措施。

  产品是否属于要求的范围之内取决于符合性评估。这意味着,在该法规规定的生态设计措施得到实施并且在该产品的技术文件中进行备案之前,不能在该产品上使用和粘贴CE标志。该法规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都保持一致,所以它被称为一项单一的市场指令。

  现在,欧洲议会已经进一步采纳了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扩大该指令覆盖的产品范围,以包括与能源有关的产品。在此之前,耗能产品指令仅限于使用时消耗能源的产品,如锅炉、计算机、电视机、工业风扇和灯泡。

  还有更多产品在使用中会对能源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如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双层玻璃窗和绝缘材料。改进这些产品的设计明显可以极大地降低能源消耗。例如,节水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可以减少用水量,从而减少用于提高水温所消耗的能源。

  在耗能产品指令框架下,相关研究必须对个别产品提出相应的要求,这里实际上指的是整个系统的性能都需要经常进行优化,而不仅仅是某一个元件或某一些产品。新的指令将废除现行的第2005/32/EC号指令,该指令曾经常被欧盟委员会引证为“良好法规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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