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新品 | 文库 | 方案 | 视频 | 下载 | 商城 | 开发板 | 数据中心 | 座谈新版 | 培训 | 工具 | 博客 | 论坛 | 百科 | GEC | 活动 | 主题月 | 电子展
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与唯冠和解IPAD商标权纠纷 

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与唯冠和解IPAD商标权纠纷 

苹果和唯冠达成民事调解,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纠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独家发布#【深圳中院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
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唯冠代理律师:和解金额未达预期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和解金额未达预期,但这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谢湘辉表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和解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虽然和解金额没有达到预期,但是深圳唯冠来说,这是一个现实的选择。谢湘辉透露,深圳唯冠原本希望和解金额可以解决所有债权人的债务。此前,据他透露,深圳唯冠的所有负债约为4亿美元。
谢湘辉表示,由于深圳唯冠的债权人很多,压力也很大,如果不能达成和解的话,将会面临很多变数,比如破产等等。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今天接受新浪科技连线时表示,“调解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但公司接受这一和解金额。”
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苹果认为,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2月29日,广东高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是当庭未宣判。随后,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双方开始接受调解。此前,苹果还曾向汉王科技支付3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490万元)和解金,以获得汉王科技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和任何与“iPhone”相关商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