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IEC对谐波测量方法的规定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的规定,把谐波按其波动快慢和性质分为四类: (1)准稳态(慢变化)谐波; (2)波动谐波; (3)快速变化谐波; (4)间谐波(interharmonics)及其它虚拟部分。 标准中规定的谐波主要指前三类。该文件中对不同波动性质的谐波测量间隔 ,即测量时段及由测量值确定谐波值的方法提出如下建议: (1)很短间隔:Tvs=3s; (2)短间隔:Tsh=10min; (3)长间隔:TL=1h; (4)日间隔:Td=24h; (5)周间隔:Tw=7d 第(1)种很短间隔测量的谐波取值、对于产生瞬时影响的波动和快速变化的谐波,取 Tvs=3s中各点测量值中的最大值,对于产生长期影响的谐波,取3s中各点测量值的均方根值作为各次谐波的评估值。对于后四种间隔的测量,一般采用对实测数据按累积概率P作统计计算,P为谐波取值不超过某一给定值的百分数。根据不同的波动和影响情况,可用测量间隔内每个Tvs=3s内的测量值确定的最大值或均方根值,再取不超过概率P的最大值,第(2)、(3)种测量的P值选取为P=1%、(10%)、50%、(90%)、95%、99%,第(4)、(5)种测量的P值至少选取为95%和99%,测量统计数据至少为10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