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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里程10万变5万 调里程表成潜规则

行驶里程10万变5万 调里程表成潜规则

李先生看中了一款现代索纳塔的二手车,售价5.7万元。商家介绍车辆信息时,煞有其事地吹嘘车辆性能好,4年仅开6万公里。李先生交付3000元定金后心生疑虑,到4S店查车辆信息时大惊:一年半前公里数已达11万公里。商家难道更改了公里数?前日下午,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了调解。

  上月底,李先生在瑞湖路某二手车行看中了一辆现代轿车,4年开了6万公里。商定价格后,李先生又试驾了一下,感觉还比较满意,于是,付了3000元定金。一朋友听到这件“好事”后,劝告说,二手车交易可能有“行业潜规则”,他们将里程表调低后再出售,以提高售价。最好去4S店了解一下该车的真实里程数,以免受骗。
  果不其然,经4S店查询,该车在2010年7月已行驶了112800公里,也就是说这是一辆“调表车”。李先生气愤不已,立即上门要求退还定金。但店主说:“协议已经签了,也把定金交给了车主,不能退还。”
  次日,李先生约上朋友再次上门,要求退还定金。几番争执之下,店主表示愿意退1400元,并要李先生签字为证,不得再次索要定金。在朋友的劝告下,李先生只能接受约定,拿回了1400元。
  回家后,李先生将事情经过告知妻子,妻子大怒,被骗没赔偿也就算了,竟然只拿回一半都不到的钱,并要求丈夫把余下的1600元索回。

  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向工商12315投诉。安阳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车行了解情况。店主一再表示已经将定金交与车主,不愿意退还余款。
  前日下午,记者跟随李先生、工商执法人员到车行,再次调解。
  一进门,店主就表示,已经与李先生签好协议,退还1400元,李先生再次上门就是无理取闹。
  执法人员表示,店主擅自对里程表进行更改,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按照条例,不仅要退还定金,还需双倍赔偿。店老板娘说:“里程表更改又不关我们的事,那是车主自己的问题。我们只负责检查车辆是否碰撞,发动机是否存在烧机油的问题。我不管什么消法,我只知道我们的行业规则。”
  面对店主的不配合,执法人员说:“既然定金已经交给车主,就联系一下车主,由车主出面解决。”店主面有难色地说:“车主去外地做生意了,我们只将钱打进车主的银行卡里。”
  执法人员要求店主透露车主的信息,店主则说,车主也是从他家车行买的车,改里程表应该是上上任车主的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店主联系上上任车主时,老板娘接茬道:“早就失去联系,人是哪位都不晓得。”
  据悉,工商局将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跟进。

  安阳工商所调解员张瑞刚说,以此案例来讲,店主本身已触犯《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处罚办法》第13条,以其虚假或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张瑞刚表示,我市二手车市场秩序混乱,“造假”事件数不胜数,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注意细节问题,特别是这种改变里程数的问题,一定要看仔细了,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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