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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核心问题。其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方面。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均采用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后续计量时,根据企业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不同,采用了不同的计量基础:   一是对投机套利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为套期保值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对于现金流量套期,有效套期部分计入所有者权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按下列方法处理:第一,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了一项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二,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第三,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计量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
本文来源:上海代理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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