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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等级电压的误差做出的详细规定

对各等级电压的误差做出的详细规定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35KV及以上为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10%,10KV及以下三项供电为±7%,220V单向供电为±7%、-10%
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1、电压波动:10KVA及以下为2.5%,35KV~110KV为2%,220KV及以上为1.6%;2、闪变△V10:对照明要求较高,为0.4%,一般照明负荷,0.6%
三相供电电压允许不平衡度:正常允许2%,短时不超过4%,每个用户一般不超过1.3%
额定频率:50HZ     频率偏差±0.2HZ(沈阳UPS电池),±0.5HZ(≤3000MZ系统)     国外:±(0.1~0.2)HZ或±0.5HZ
质量标准:正弦波电压(沈阳APC UPS
    数据中心机房的供配电应满足《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的规定,其供配电系统的电源频率为50HZ,单向电压为220V或三相电压为380V,需要提供的电源像素为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单向为单相三线制。计算机和网络主干设备对电源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对交流电压和频率;对三相电源的对称性;对供电的连续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抗干扰性等各项指标都要求保持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沈阳UPS代理供配电系统容量应该视机房所配设备情况而定,同时考虑系统扩展、升级的可能预留备用空间。
文章来源:www.sysang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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