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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连朱警官微博上常有市民建议,夜间车少,信号灯可以使用黄灯闪烁(简称黄闪)。提议的车主们认为,黄闪会减少等红灯次数,从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朱警官介绍,事实上信号灯夜间黄灯闪烁,大连市早在十几年前曾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这正是因为信号灯夜间黄闪有缺点才停止使用。
夜晚主干道车流明显减少,车速普遍较快,黄灯闪烁虽有路口警示作用,但未明确指示路口的优先通行权,会导致每一台主干道上的车辆接近路口时都减速。因为黄闪警示就是示意驾驶员该处有交通流冲突,所以驾驶人应减速瞭望才能确保通行安全。另外,夜间驾驶员行车视线不好,没有明确的绿灯指示,主干路上行驶的驾驶员会对支干路上的来车有所顾忌。这种情况下,道路通行效率反而会下降。因为主干道车辆的刹车次数,远远大于信号灯运行于单点全感应控制方式下的刹车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该条规定并未对路口交通信号灯黄灯闪烁赋予法律含义。换句话说,黄闪工作方式下,其功能就是个路口警示灯。看似可能会少等一会儿红灯,但却增加了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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