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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主动示好网络电视 OTT改三网融合游戏规则

广电主动示好网络电视 OTT改三网融合游戏规则

第21届广电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2013)近日在北京举行,OTT业务取代三网融合成为本次展会的热点,折射出在三网融合推进过程中,互联网公司逐渐异军突起。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知名电信行业分析师谭炎明,他表示,OTT视频的运营方式灵活,广电、IPTV应该学习OTT视频的商业模式,增强用户体验,才不致于陷入被动的发展局面。当然,OTT视频产业在改变三网融合格局的时候,产业链上下游需要在新的规则中磨合,尤其应该重视内容版权问题。
广电方示好OTT业务
CCBN2013以“新融合、新媒体、新发展”为主题,这是广电总局作为独立部门主办的最后一届博览会。在本次博览会上,三网融合不再是各方关注的焦点,OTT业务已经取代三网融合成为热议话题。华为、UT斯达康、爱立信、高通等厂商纷纷携OTT解决方案亮相CCBN,成为此次展会的主角。
可在去年,CCBN组委会明确表示,展会现场不得宣传、展示没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颁发序列号,与合法集成平台对接的互联网电视接收终端(含机顶盒)。今昔对比,从CCBN对OTT 盒子下达禁令,到CCBN接纳OTT 盒子,广电方面对于OTT 业务的态度悄然发生改变。
这种改变在今年年初的“一号文”已经可以窥见端倪。当时广电总局下发2013年1号文,要求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并明确三至五年后确立网络广播电视台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中的主流地位的目标。相较于广电此前对于OTT视频的排斥心理,以及CNTV进军互联网电视的行动来看,广电主动“求合”的示好动作显露无遗。
有分析指出,近年来OTT视频发展速度远超预期,数据显示,2012年网络视频用户数已经达到37183万,年增长率达到14.3%。互联网视频的狂飙突进使得广电、电信运营商的角逐退至次要地位,OTT视频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逐渐成为三网融合新的轴心,各方应该在新的OTT竞争格局中找准定位,才能分享发展红利。
OTT借灵活商业模式突围,为广电与运营商提供借鉴
三网融合本意是指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的融合,但前些年广电方面与电信运营商的利益纠缠难解难分,双方围绕三网融合的主导权展开你来我往的争夺,时时成为市场各方争议的焦点。原本属于三网融合范畴的互联网却偏居一隅,似乎为人们所忽视。不过在长久的沉默过程中,互联网视频在夹缝中左冲右突,使得自身的话语权不断增强。
谭炎明指出,三网融合各方其实都是基于自身的条件,以及商业模式满足用户的视频需求。总结来看,前端有三个主体面向最终的视频用户——数字电视、IPTV、OTT视频,三个主体互相竞争,扩大用户的接触面,但在后端其实是相同的内容供应来源。从这个角度来看,广电在三网融合进程中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
但资源优势不是决胜市场的唯一因素,商业模式的革新深刻地影响着产业链的主导权迁移方向。谭炎明指出,广电方面与电信运营商此前一直围绕播控权激烈交锋,主要聚焦在“广播”领域而非“点播”领域。这种狭窄的视野导致广电与运营商自缚拳脚,进而使得自身的内容来源、商业模式、用户体验滞后于OTT视频。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OTT视频的运营情况明显灵活。网络上的综艺、电影节目也有巨大的市场需求,这些内容不需要播控的把关。而且在技术进步、网络设施改进的情况下,OTT视频的内容来源会越来越多,且OTT视频没有生硬的收费行为。广电、IPTV都应该认识到当前的对手是谁,抱残守缺坚持以往的运营方式,容易使自身在市场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两者需要向OTT视频学习创新商业模式,提升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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