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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政府主导TD不违反WTO原则

专家称政府主导TD不违反WTO原则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 高旭东

    今年的TD-SCDMA规模网络技术应用试验表明,TD-SCDMA网络不比国外系统差;TD-SCDMA已经完全具备商用能力。但是,这个本应令国人万分激动的消息本身并不能保证TD会顺利

    商用,并不能保证TD可以使我国通讯设备制造业走在世界最前列的潜力发挥出来。

    实际上,我们正面临错过发展TD的大好时机的严峻挑战,因为国家还没有明确TD运营主体,重量级的电信运营商正在加紧部署WCDMA、CDMA2000和EDGE网络而不是TD网络。

    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电信运营商加紧部署非TD网络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将很难避免重蹈

    小灵通的覆辙:在WCDMA、CDMA2000和EDGE网络已经足够大时,由于运营商的投资已经很大,特别是用户规模也已经很大,用户已经买了手机,已经习惯了这些网络,国家再想发展TD也没有机会了。即使能够强令运营商拆除已经建好的非TD网,也很难解决大量用户提出的要求和问题。

    如何才能避免错过发展TD的大好时机?最重要的是国家需要尽快明确发展TD的政策,特别是尽快明确TD运营主体。最佳的选择是所有运营商都是TD运营主体,防止运营商互相推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策的关键是使发展TD成为运营商唯一的选择。这是因为,从目前的情况看,只要有别的选择,比如允许发展WCDMA或CDMA2000,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国内大部分运营商就不太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TD上,虽然TD好于WCDMA和CDMA2000,起码不比这两者差。

    另外一种选择是,国家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对发展TD积极性一直非常高的铁通,直接拿出或帮助铁通获得足够的、巨额的资金,建立覆盖全国的网络,一步到位,再造一个重量级的移动运营商。与此同时,不发其它企业的3G牌照,直到铁通的TD-SCDMA用户规模已经大于其他运营商的用户规模。

    出台上述政策困难吗?其实这不是问题的核心,问题的核心是要不要发展TD。要发展TD的话,再大的困难也不是困难,因为再也没有比发展TD以带动自主技术创新更大的事情了:如果TD失败了,就没有多少企业再会相信自主技术创新是值得搞得了,我国的自主技术创新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前景就会非常黯淡。

    我们的研究表明,出台有效的发展TD的政策,关键是需要排除不正确的观念的影响,建立正确的理念,真正发挥政府在发展TD中的主导作用。

    第一,电信行业是一个特殊产业,政府主导天经地义

    现在发展TD的政策不明确,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担心过度干预运营商的自主权、影响运营商的利益。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至少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电信行业仍然是一个天然垄断行业,其最主要的特征不是自由竞争,更不是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必须符合国家利益和全国人民的利益。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对电信行业的直接管理和控制都是非常严格的。比如美国政府,从上个世纪初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长时期让AT&T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因为这样符合国家的最高利益。即使在今天,美国政府对电信行业的控制也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少,比如在不同企业电信网的互连互通和共用方面。

    在我国,除了行业特点以外,还因为各大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家更有权力加强对他们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包括重大经营方向的确定和调整,重要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调整。这是我们的优势,没有理由在必要的时候不行使有关的权力,更不能让企业利益防碍国家利益的实现。即使是上市公司,如果国家利益需要,也可以让它们退市。

    第二,在电信行业政府主导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

    现在发展TD的政策不明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政府直接干预违反市场经济规律。这种担心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TD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和产品,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和标准。根据著名创新研究学者Tushman和 Rosenkopf 的研究(1992),对于非组装产品和简单的组装产品,它们的标准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产品本身的性能决定的。换句话说,市场竞争在决定这些产品的标准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是系统产品,无论封闭式的系统产品(比如CT机,汽车,飞机),还是开放式的系统产品(比如通讯网络、铁路系统、电力系统),它们的标准的形成,受市场竞争因素的影响就大大减少了,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大大加强,因为产品的性能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不同的个人、组织、利益集团可以有非常不同的判断。这就说明,为了实现某些战略目标,政府对很多标准的形成进行干预是必然的,也是符合标准形成的一般规律的。美国政府对其3G标准的形成进行干预是可以理解的,中国政府为了实现建立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也可以理直气壮地支持中国的技术。

    第三,在电信行业政府主导不违反WTO原则

    现在发展TD的政策不明确的第三个、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担心政府直接干预违反WTO原则,引起国外政府和企业的反对。这种担心也是没有必要的。实际上,WTO并没有解决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所有重要问题。比如,如果强制执行TD-SCDMA,从短期看,很多中国企业会从中获益;从长期看,消费者、包括中国的消费者,也会从中获益。但是,如果中国放弃TD-SCDMA,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本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就没有了,这些利益由谁来补偿?在现有的WTO框架之下,是没有办法补偿的。在类似领域里,WTO并没有相应的规则,也就不存在违反这些规则的问题。

    当然,强制推行TD-SCDMA有可能会导致有些国际企业、用户的成本增加。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统一到TD-SCDMA上来,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问题的关键是,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以牺牲中国的利益为前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企业开发自主核心技术、特别是建立技术标准,不一定符合发达国家企业的利益,很多时候与这些企业和组织的利益是相冲突的,必然会受到这些企业和组织的阻碍。TD-SCDMA在成为国际标准的过程中就曾经遇到过跨国公司和有关国家的阻挠;在成为国际标准之后,为了阻止TD-SCDMA的产业化,很多跨国公司和有关国家也曾经费尽心机。

    国际阻力的存在是必然的,关键是如何应对。在很多情况下,充分发挥中国市场巨大的优势,强制执行中国的技术标准,可能是唯一的选择。比如在存在比较大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妥协往往是无效的。比如在推行WAPI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也曾经积极努力寻求各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甚至暂时推迟执行WAPI,但是结果并不好。妥协实际上增加了推行WAPI的困难。支持TD的发展,需要吸取这一教训。

    总之,我们正面临错过发展TD的大好时机的严峻挑战,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国家出台强有力的措施,需要由政府而不是运营商来主导TD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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