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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公司的竞争对手不雇佣你?

为什么你公司的竞争对手不雇佣你?

关键字:竞业禁止协议   不雇佣政策  
来自硅谷法庭的最新消息让人们不禁想起美国摇滚乐队老鹰(Eagles)乐队1977年发行的热门歌曲“加州旅馆”,主唱唐·亨利(Don Henley)曾说这首歌的主题是放纵。但是,那句人们熟知的歌词—“你随时可以结账,但你永远不能离去”,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本月技术领域的雇佣情形。
你现在可能听说了最近发生的一个案例,案例中曝光了一些邮件和文件。文件内容称包括苹果、谷歌和英特尔在内的一些技术公司违法了反托拉斯法,因为他们签署了正式或非正式协议,要求不得录用彼此公司的员工。

简而言之,案例中有证据证明一些公司实施“不雇佣”政策。比如在已故的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写给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的邮件中,乔布斯对施密特说,谷歌应该停止对苹果iPod小组的招募。按照这样的政策,各公司同意不雇佣其他公司的高端人才,哪怕这些员工不是被挖走的,而是在主动地寻找新的职位。

这件事发生在2010年的一份协议以后,司法部称,在协议中有些技术公司持有“予聘用名单”,避免雇佣竞争对手的员工。这种协议限制了竞争,侵害了雇员的权益。

这让人想起了马克·佩珀马斯特(Mark Papermaster)的案例。2008年, 工程师马克·佩珀马斯特跳槽到苹果公司后,被前雇主IBM告上法庭。IBM称马克·佩珀马斯特违反了他26年前加入IBM时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按照协议规定,他离开公司后一年内,不得为IBM的竞争对手工作。最终裁决称,虽然IBM和苹果公司的产品应用于完全不同的领域,但是这两家公司都生产带有MPU的设备。因此,IBM和苹果公司属于竞争对手。2009年,马克·佩珀马斯特被允许在苹果工作,但这离他从IBM辞职已经六个月了,而且还有一堆附加的约束条件。




不论是幕后协定还是工程师入职时必须签署的正式文件,所有这些竞业禁止协议使人想起了前工会时期。当时人们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签署这些协议,并且在原公司一直工作到退休(或者工作到死亡,就看是先死还是先退休了)。

我们几乎可以想象出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的阴险形象,一手拨动着八字胡,一手举起竞业禁止协议对你说,“你可以随时离职,但是你永远都不能在我们认为是竞争对手的公司工作。”如果主要从事大型电子业的IBM都把主要面向消费领域的苹果公司看成它的竞争对手,而且这种说法得到了认可,那么任何一家技术公司都可以看成其它公司的竞争对手了。

这类案件中出现了两家巨头—苹果和谷歌,它们是加州乃至全球范围内最具开拓性的大公司。因而,这些来自法庭的消息更让人感到不安。考虑到不同的氛围与环境可以激发新思想和创新。因此,禁止员工向最适合他们技能的职位调动,将会阻碍员工的发展,更不用说会侵害广大劳苦员工的利益了。

如果员工和他们的创意可以更加自由地在公司间、行业间、竞争对手之间,以及业界巨头与新兴公司之间流动,那么将会新增多少创新啊!但苹果公司以及类似的公司肯定会说,保住高端人才,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创新流,同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

而这样的竞业禁止协议造成的结果是,那些希望引进新鲜血液的公司停滞不前,一些员工心里想离职,但是为了薪水又不得不留在原来的公司。任何一个有良心的HR人员都会告诉你,心怀不满的员工对公司的业务或者同事的士气都没有任何好处。像马克·佩珀马斯特那样能够离开原来公司的人,在一段时间内仍会受到原来公司枷锁的影响。竞业禁止协议和不雇佣政策的消亡对公司业务来说也许是件坏事,但是却有利于工程发展,更不用说那些寻求职业发展和薪水提升的工程师。而且,工程师得到了发展,创新有了起色,那么公司业务必然也会得到发展,尽管这么说有些过于简单化。

那么你的看法是什么呢?请在线分享你对这类竞业禁止协议的看法。分享网址:www.edn.com/4405856.我的邮箱是suzanne.deffree@ub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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