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新品 | 文库 | 方案 | 视频 | 下载 | 商城 | 开发板 | 数据中心 | 座谈新版 | 培训 | 工具 | 博客 | 论坛 | 百科 | GEC | 活动 | 主题月 | 电子展
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对偶变换

对偶变换

对偶变换
从一个逻辑函数变换为它的对偶函数叫做对偶变换。与和或、同或和异或是两对偶的运算,原变量和反变量是对偶的变量,“0”和“1”是对偶的常量。运算符和变量总是成对地定义的,称为对偶的运算符和对偶的逻辑量,这种特殊属性可用对偶变换来表述。

  对偶变换的规则是:
   变量不变;
   常量“0”变“1”,“1”变“0”;
   运算符“与”变“或”,“或”变“与”,“同或”变“异或”,“异或”变“同或”;
   2 个或 2 个以上变量非号照写。

  举例:

    500)this.style.width=500;">

  FF的对偶函数,且FF互为对偶函数。
  用等式表示的逻辑代数式,对等式两边作对偶变换,等式仍成立。这一规则叫做对偶定理。对偶定理常用于逻辑函数变换和证明逻辑函数相等。

  举例:

   “同或”的与-或形式的函数式为

    500)this.style.width=500;">
500)this.style.width=500;">

  对上式两边作对偶变换得


    500)this.style.width=500;">

这就是“异或”的或-与形式的函数式


  对偶性是逻辑运算和逻辑函数的一项基本属性,也在逻辑电路的结构形式上体现出来。理解逻辑运算和逻辑电路的对偶性,是理解逻辑电路的一种基本方法。
继承事业,薪火相传
返回列表